《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辦法》發布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辦法》。
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造價工程師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和二級造價工程師。
在通知印發之前,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以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效用不變。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與本規定中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
制度變革
造價工程師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造價工程師分為:
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
考試
大綱與命題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
報考條件
一級造價工程師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五)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級造價工程師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三)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證書印發及適用范圍
一級造價工程師:
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級造價工程師:
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考試科目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一級造價工程師 :
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建設工程計價》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
二級造價工程師:
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2個科目。
有效周期
一級造價工程師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基礎科目免考條件
一級造價工程師
已取得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二)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一)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三)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考試頻次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每年一次。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每年不少于一次,具體考試日期由各地確定。
注冊
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注冊管理
一級造價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分別負責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印章
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規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
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執業
誠信體系建設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共同建立健全造價工程師執業誠信體系,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或從業標準規范,并指導監督信用評價工作。
違規行為
造價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嚴禁“證書掛靠”。
執業范圍
一級造價工程師
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理與咨詢等,具體工作內容:
(一)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審核,項目評價造價分析;
(二)建設工程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編制和審核;
(三)建設工程招標文件工程量和造價的編制與審核;
(四)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與管理;
(五)建設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鑒定,工程造價糾紛調解;
(六)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造價指標的編制與管理;
(七)與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二級造價工程師
二級造價工程師主要協助一級造價工程師開展相關工作,可獨立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一)建設工程工料分析、計劃、組織與成本管理,施工圖預算、設計概算編制;
(二)建設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編制;
(三)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和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
其他相關
造價工程師應在本人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上簽章,并承擔相應責任。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由一級造價工程師審核并加蓋執業印章。
對出具虛假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或者有重大工作過失的造價工程師,不再予以注冊,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其責任。
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其他事項
原證書效用
本規定印發之前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以及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效用不變。
職稱申報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效用等同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與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
來源:省建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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